3月7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省妇联日前下发关于《命名河南省巾帼文明岗、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的决定》,授予个单位“河南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名同志“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其中,我市共有1人、2个单位榜上有名。
河南省巾帼文明岗
国家税务总局汝州市税务局办公室
汝州市财政局
郏县妇女联合会
鲁山县妇女联合会
医院妇产科
平顶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管理大队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平顶山市审计局
平顶山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
医院护理部
“河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李亚芳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人民法庭庭长
李俊丽舞钢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于彩团郏县冢头镇高庄村支部书记
杨鸣慧鲁山县磙子营乡政府副主任科员
马艳洁平顶山市财政局预算执行科科长
刘子东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库宇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白梦琬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冰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
郭秋延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第二党支部支部书记
编辑/陈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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