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五区实行分类管理
关于对市主城五区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15号
5月6日,平顶山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涉及新华区、卫东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多个区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等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市主城五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示范区、高新区)实行分类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1.新华区矿工路街道办事处天润花园1号楼
2.新华区和平路北佳士客商场
3.新华区丰源路商贸北苑食尚客串串火锅
4.新华区光明路莹菲超市院内陈保全内科诊所
5.新华区光明路与矿工路交叉口德信泉(体育场店)
6.新华区联盟路麦香私房烘焙
7.新华区联盟路家乐惠百货超市
8.新华区三七街重庆面条店
9.新华区正义巷快易家超市
10.新华区正义巷尚沛小吃店
11.新华区武庄菜市场重庆面条店
12.新华区西市场红西小区西胡同菜鸟驿站
13.新华区曙光街西段北超理发店
14.新华区稻香路中段平煤铁运处七矿养路工区
15.卫东区开源路中原商场
16.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常绿大悦城小区33号楼、35号楼
17.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聚力汽修
18.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航加油站
19.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国移动公正路营业厅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等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以下区域参照管控区标准管理
市主城五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示范区、高新区)除封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参照管控区标准进行管理。区域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区域内居民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小区临时出入证,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防控机构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三、其他要求
封控区及其他区域的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必要需求,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市主城五区人员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6日
5月6日-10日每天1次核酸检测关于做好全市多轮核酸检测的通告
〔〕16号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市主城五区(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示范区、高新区)范围内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按照“应检必检,不落一人”的要求,5月6日至10日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住场所。后续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对24小时内不进行核酸检测的赋黄码。
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居家办公
2.主城区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直驻平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居家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立刻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到,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3.为保障市民生活,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垃圾处理、行政执法以及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行业工作人员,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证件可以出行。
三、严控人员流动风险
4.除封控区外,主城区其他区域参照管控区标准管理,实行“足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小区临时出入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5.主城区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营,公交车减少班次数量,乘坐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主城区内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暂缓开学,启动线上教学。全市聚集性活动一律停办。
四、强化出入平管理
7.全市人员非必要不离平,确需离平的,凭健康码绿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所在单位(学校)证明或居住地所属社区证明。市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入平,确需入平的,须查验“两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平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重点地区入平人员管理和服务措施不变。入平应急物资、防疫物资、民生物资、快递运输车辆按照国十条、省十六条及市二十条保通保畅措施执行。
五、强化重点单位管理
8.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公共服务类企业、经审批符合闭环管理条件的企业外,其他各类企业暂停生产经营活动。生活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运行,餐饮类企业禁止堂食,仅提供快递外卖服务(配送至小区门口),其他营业场所、门店全部暂时停业。
9.全市监狱、看守所、留置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等实施封闭管理。
六、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
10.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县(市、区)、街道、社区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11.市民看病就医、出(入)院可提前联系医疗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热线求助,医疗机构和社区要为居民正常就医提供保障。
上述措施于5月6日13时至5月10日24时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6日
疫情防控相关服务热线电话关于公布疫情防控相关服务热线电话的通告
〔〕17号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特殊时段或敏感时期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扎堆占线,经研究,将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防疫热线电话予以公布、适当分流引导,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答、热点问题协调办理,现公布如下。
一、市级相关值班电话
(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4小时服务-、-(综合类);工作日期间-、-(主要受理公文运转、督办类咨询)。
(二)市长热线办
24小时服务民呼必应热线(综合类)。
(三)市卫生健康委
工作日期间-;夜间及节假日期间-。
(四)市教育体育局
24小时服务-。
(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日期间-;夜间及节假日期间-。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小时服务-。
(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受理健康码转码有关咨询)
24小时服务-
(八)市交通运输局(主要受理交通防控、运输保通有关咨询)
24小时服务
(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工作日期间-;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值班-
二、县级相关值班电话
汝州市疫情指挥部:-
汝州市卫生健康委:-
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舞钢市疫情指挥部:-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
舞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宝丰县疫情指挥部:-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
宝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日期间电话);-(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电话)
郏县疫情指挥部:-
郏县卫生健康委:-
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鲁山县疫情指挥部:-
鲁山县卫生健康委:-
鲁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叶县疫情指挥部:-
叶县卫生健康委:-
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华区疫情指挥部:-
新华区卫生健康委:-
新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东区疫情指挥部:-
卫东区卫生健康委:-
卫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湛河区疫情指挥部:-
湛河区卫生健康委:-
湛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龙区疫情指挥部:-
石龙区卫生健康委:-
石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示范区疫情指挥部:-
示范区人口计划生育卫生局:-(工作日期间电话)
高新区疫情指挥部:-
高新区卫生健康委:-
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相关事宜
1.各县(市、区)指挥部要比照市级层面扩充、公布相关疫情防控服务热线电话,畅通群众信息沟通渠道。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话务礼仪。
2.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属地与行业责任,不可推诿扯皮,确保群众来电反映事项及时回应、有效解答。
3.对外公布的服务热线电话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提前做好有关提示工作、及时公布变更后的号码。
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5月6日
疫情防控期规范市场价格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近期,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全市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向全市各有关经营者、单位通告如下:
一要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要坚持合法守信经营。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做到不串通涨价、不囤积居奇、不哄抬价格、不价格欺诈,不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请消费者理性消费、有序采购,避免过量囤积、造成浪费。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影响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让我们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4日
来源:平顶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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