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司法厅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初核情况进行公示,
其中我市3个示范村(社区)
拟建议保留。
↓↓↓
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情况的公示
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及附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省司法厅组织各地对我省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一批至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核。经征求省民政厅意见,拟建议保留个,撤销2个,注销3个。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河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