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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6 14:50:00

为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全面清理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按照《平顶山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明电〔〕20号)要求,决定在汝州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根据汝州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平顶山市委市*府及汝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针对道路交通领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专项行动时间

年4月16日至7月23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重点驾驶人。持A证、B证的驾驶人员;驾驶证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情况的人员。

(二)重点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的大型公路客运车辆、大型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型挂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

(三)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出入口路段,团雾多发路段,高速公路路边防护网、防护护栏损毁缺失的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路段,新开通道路以及其他路段。国省道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以及桥梁防护设施、已接养“公跨铁”桥梁、桥梁安全防护和长陡下坡路段,长大桥、隧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

(四)重点设施。国省道、农村道路的爆闪警示灯、照明灯、反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交通标线、禁令、指示、警告等标志是否规范清晰;道路交通隔离带、防撞墩、防撞墙、震荡标线等设置是否齐全有效;平交路口视距、间距、渠化是否合理有效;城市道路的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道路指示标志是否规范清晰;道路隔离护栏、井盖和雨水篦子是否完好;路面坑槽、裂缝和主次干道、人行道的枯树枝或悬挂物坠落等隐患是否消除。

四、工作职责

(一)公安部门职责。

1.充分依靠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系统,分析研判源头隐患,澄清底数、建立台账,每周一将隐患明细、研判结果和清理任务分解交办到各科室、中队。

2.将分析研判的隐患车辆录入查缉布控系统,依托路面查缉布控系统、执法站、重点路段卡口等,及时发现、拦截处理。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建立台账清单,督促办理检验、报废、审验手续。对隐患突出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可暂缓办理服务类车辆驾管业务,倒逼消除隐患。要将分析研判的隐患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安全检查。

4.每月25日组织开展1次曝光隐患突出的车辆、驾驶人的活动,点对点进行警示教育。

5.对客运驾驶人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酒后驾驶的,超员20﹪以上的,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要督促企业解聘违法客运驾驶人。

6.按照公安部要求,同步开展高速公路交通整治“百日行动”,以公路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面包车五类车辆为重点,从严整治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行人违法上高速等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履行、车辆安全状况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管理混乱,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等情形的违规企业,要建立负面清单,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巩固公里以上客运车辆退出成果,推进客车挂靠经营和变相挂靠经营治理整顿工作,做好客运班线转型发展。

2.全面排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所有营运车辆达到规定安全技术状况,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要求,对达不到规定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取消营运资格,对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限期改正,不按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3.全面排查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全面检查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情况,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对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装卸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查询其是否有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要责成运输企业予以清退。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违法和事故情况,加大对有事故记录驾驶员的整治力度;完善营运驾驶员有关档案;建立事故记录和违法情况公布制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营运驾驶员,应将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超载、超速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列入“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对安全意识薄弱、技术水平不过关的驾驶员,责令对其进行再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或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

(三)城市管理部门职责。

1.全面开展城区市*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道路、桥梁塌陷事故。督促产权单位对所属各类井盖进行身份管理,建立铭牌标示制度,落实每日巡查制度。要求产权单位对破损的雨水井盖、雨水篦子进行更换、维修。要求相关单位对道路坑槽、脱皮以及人行道塌陷、破损等进行硬化修补。及时受理数字城管平台、市长热线市民报送的有关窨井、路牌、指示牌、护栏设施损毁缺失的投诉件,组织市*人员及时做好抢修维护工作。对城市道路上未经审批私设的减速带进行全面清理拆除,还路于民。

2.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户外广告牌、照明设施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3.全面开展渣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清运企业管理隐患,按照“查严、查实、查细”的原则,组织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其车辆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深挖清运企业内部管理漏洞,源头杜绝安全问题产生。建立渣土运输“清运企业、清运车辆黑名单”,引导和促进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及清运车辆规范守法作业。

加强对新国道、云禅大道、双拥路、梦想大道、建设路等渣土车辆通行路段的隐患排查,杜绝因石料遗撒、土方遗撒、水泥遗撒等污染路面造成道路通行风险提升的行为,并及时进行清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

强化在线监管与地面执法查处相结合,组建不少于10人的夜查攻坚组,严厉查处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运输业务呈交给不具备渣土清运资质的企业和车辆,严格查处未做好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造成“滴、酒、漏”的渣士车辆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整改一起,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各乡镇(街道)职责。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属地责任,发挥“两站两员”的作用,积极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紧盯节假日、集市、民俗活动、农忙季节等重点时段,在出村口、出镇口及时劝导、举报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阶段(4月16日至22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开展自查,摸清隐患底数和存量,以每10天为1个周期,针对人、车、路、设施四个要素,明确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3日至6月30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列出工作计划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交通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压实责任。建立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设施等方面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隐患排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两个清单”共同分析研究,进一步明确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限,抄告责任单位进行整治。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三)“回头看”阶段(7月1日至15日)。此阶段将对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查漏补缺,一方面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及时封堵漏洞。另一方面由市委市*府督察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督导组以实地摸排的方式查看隐患排查情况,并对照台账检查隐患整治情况。对于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16日至23日)。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总结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立足隐患常态排查、风险科学评估、隐患精准整治等环节,建立公安、交通、城市管理、住建四部门隐患排查整治良性工作机制,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汝州市*府成立汝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和*策支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督导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要邀请道路工程专家进行研究会诊,能立即整治的及时进行整治。对难以整治的,要找出原因并拟定整治措施、时限。在未整治到位之前,要增设警示标牌等设施,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防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属于城市道路的由城市管理、住建、公安部门协同治理,其他道路由交通部门负责,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整治。对重点隐患路段,要以安委会办公室名义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坚持宣传先行,在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发挥公安、交通、城管部门

所管辖的路面、企业、沿街门店等阵地优势,通过LED屏播放宣传片、播打字幕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依托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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