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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豫*办〔〕58号》精神,结合汝州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以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府引导,协同推进。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府引领、群众参与、各方支持”的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统筹制定改造计划,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激发居民改造热情,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理念,优先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或失养失修严重的老旧小区。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和内容,坚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3.结合实际,量力而行。根据我市财*承受能力,适度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既要积极推进,又要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起或过度提高改造标准,确保不增加隐性债务。
4.治管并举,注重长效。坚持“前期整治与后期管理相结合,整治改造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职能,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升居民自主管理能力,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三)工作目标
从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整治和提升工作(约82个项目),基本实现老旧小区“环境整洁、配套完善、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
——年年底前,广成社区和一处家属院两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年4月底前完工。
——年年底前,完成29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占总目标的35%。
——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5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全面完成改造提质任务。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建成于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已实施“三供一业”改造的小区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二)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基础设施、住宅建筑本体、居住环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
基础设施: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设施及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充电桩等,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住宅建筑本体:包括屋顶防水、墙体及楼梯间整修、粉饰,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楼梯扶手更新加固、单元入口台阶、坡道维修,房屋公共区域门窗、落水管修缮等。
居住环境:包括拆除、清理各类违章建筑、楼内杂物,整修小区围墙、照明设施,增加绿地、优化植物配置,建设居民活动场地,清理规整各种通信线路,有条件的小区实施缆线入地,完善小区道路、楼门牌标识,设置信息发布牌,实施垃圾分类等。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建立便民市场,设置快递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完善小区智慧安防系统,更新完善(电动)自行车棚,完善社区医疗、养老抚幼、文体娱乐、家*等生活设施,以及必备的社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用房。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名称及相应的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物业管理情况、业主改造意愿、需改造内容等基本情况。同时,对调查摸底结果进行台账化管理,形成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库。
(二)制定改造计划。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民生为先、补短为主”和“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任务,分年度逐步实施改造提升。每年9月15日前,各街道办事处须向市百城提质办报送下一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三)组织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改造应广泛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坚持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原则,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尊重小区自然条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突出自身特点,积极吸纳群众合理化建议,做到“一区一策”。改造内容、改造资金、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等内容要公开公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的行*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简化工程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其中对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或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项目,以及不涉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改造、不在屋顶增加附着物改变原规划许可条件的项目,可实行施工许可豁免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市百城提质办协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和勘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单位共同验收。
(四)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豫建〔〕号),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鼓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鼓励居民自建或电梯运营企业参与建设,提升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加强适老抚幼设施改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老旧小区实际,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生活服务等设施,楼道出入口和有台阶的部位建设无障碍通道,方便老年人出入。鼓励采取*府补贴、行业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等方式,做好公共活动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部位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五)健全后期管理。根据老旧小区实际状况,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制定老旧小区后续管理方案,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有条件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断提高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对规模小、分布散,难以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进行连片打包,实行社区保障性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应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自行管理,积极组织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逐步实现小区业主对物业的共同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于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由住建部门会同财*部门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补设维修资金。制定物业服务企业激励措施,不断提高老旧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任第一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市*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与市百城提质办套合办公。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统筹安排部署项目推进,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有效的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百城提质办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不断加大项目申报、设计、招投标、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工程验收及中央、省级奖补资金争取等工作环节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委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手续审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手续完善、设计、实施等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及工程验收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入招标、采购程序后,在开评标时间、场地安排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安排;财*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资金筹措和调配;审计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项目监督和审计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清除老旧小区小广告、违规户外广告,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配备环卫设施、垃圾分类、垃圾清运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所在社区医疗中心建设指导协调等工作;市市教体局(体育)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体育设施建设指导、体育器材配备等工作;市民*局负责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信企业规范老旧小区相关管线改造工作;市文物局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区域的改造工作;市融媒体中心协调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线电视单位相关管线改造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作为业主单位,具体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设计、招投标、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工作,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申报、手续完善及中央、省级奖补资金争取等工作;其他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配合工作。
(三)强化资金筹措。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摊、单位投资、财*奖补、社会捐助、市场运作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明确居民出资责任,探索居民出资部分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方式筹集;鼓励居民个人捐资、捐物、捐劳动力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管线单位要将城镇老旧小区管线迁改、缆线规整等工作,优先列入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收益等方式,同步完成相关改造工作。引导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及社会力量出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探索通过社会企业捐赠、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府调整优化财*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府年度预算;按照城镇老旧小区年度改造总投资计提一定比例作为奖补资金;同时,积极申请和统筹使用中央、省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和美好前景,激发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的热情,营造参与氛围,畅通参与渠道,确保群众全方位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划、施工、监督及效果评价等各项工作。
(五)规范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进度周报制度,每周四前,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度统计要求,准确、详实的将老旧小区改造最新工作进度报送至市百城提质办。市百城提质办按要求将项目建设信息录入系统,完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六)严格督导督查。市百城提质办、市委市*府督查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局等单位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市*府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较好的,进行全市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附件1:
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第一组长:刘鹏(市长)
组长:李运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一副组长:韩春晓(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范响立(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李应席(市*府*组成员、副县级干部)
成员:韩建国(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洗耳河街道*工委书记)
裴亚正(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胜(市民*局局长)
*留国(市财*局局长)
杨景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书记、副局长)
裴学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健平(市审计局局长)
张武钦(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尚高杰(市教体局体育局长)
李宗武(文物局局长)
王玉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俊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董承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邢胜*(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主任)
娄亚娜(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建青(风穴路街道*工委书记)
王江发(煤山街道*工委书记)
姚桃叶(钟楼街道*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型城镇化管理办公室,与市百城提质办套合办公,裴学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邢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附件2:
汝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标准
一、基础设施
1
道路
对小区内通道进行修复或新建,对人行道、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透水铺装方式硬化改造,同步进行坡道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通道路面无破损,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硬化,兼顾自然渗透、消纳雨水功能,坡道、无障碍通道完善。
2
供水
统一使用城市供水管网,实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分户控制。重新布设楼内老化管道。设置室外消火栓。
抄表到户,直收到户,水压稳定。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米。
3
排水
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屋面雨水引入周边绿地等海绵设施,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有必要的对化粪池进行改造或重建。
基本实现雨污分流,符合海绵城市要求,实现初期雨水净化。
4
供电
更新改造小区内老化供电线路,实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分户控制。具备条件的同步实施管线入地。对于项目设计供电容量不足的,进行增容改造,扩展供电线路覆盖范围,保障电力供应。
抄表到户,直收到户,电压稳定,线路架设规范。
5
供气
未通管道燃气的小区建设天然气管道,实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标识清晰。
抄表到户,直收到户,气压稳定。
6
供热
对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小区,铺设供热管道,设置小区供热泵房。接入各户的供热管网,实行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分户控制。
抄表到户,直收到户,气源稳定,保证室温不低于18℃。
7
消防设
施设备
更换、增设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住宅的公共部位设置简易喷淋设施。
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布设合理。
8
停车管
理系统
整治改变规划停车设施用途区域,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增设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存放设施,配置充电桩、充电站,设置小区内交通标志、标线、道闸。
改善小区停车管理和道路通行条件,确保出入方便。
二、住宅建筑本体
9
立面
整治
修缮破损外立面,墙体出现裂纹渗水的进行裂缝封堵、防水处理,统一外立面空调机位,对损坏的窗户、落水管进行维修和更新。
外墙立面无明显破损,整洁、无污渍,无渗水,窗户、落水管格调统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0
屋面
修缮
对防水层、防热层、屋面面层、避雷设施、女儿墙等进行修缮、更新。
屋面整洁,无破损、无积水、无渗漏,避雷设施完好。
11
楼道
修缮
重新粉刷楼道,对楼梯、扶手进行修缮、更新,对楼道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路进行规整、穿管,楼道出入口进行坡化处理。
楼道墙面整洁,楼梯扶手无破损,各种管线布线合理、整齐。
12
楼道走
道照明
对楼道、地下室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
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结合小区实际,鼓励节能改造。
13
防盗门和对讲系统
对小区楼道防盗门、对讲系统进行修缮、更换或增设。
防盗门完好、整洁,对讲系统完备。
14
电梯更新加装电梯
对现有电梯进行维修、更换,确保安全正常使用。符合条件的房屋,分单元加装性能可靠的电梯。
电梯运行平稳,维护保养到位,证照齐全,维保记录完整。
15
建筑节能改造
对既有建筑外墙、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供热采暖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热工性能和供能系统的效率符合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三、居住环境
16
照明
设施
对路灯等小区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更换、维修或增设。
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根据需要实施照明节能改造和夜景亮化提升。
17
绿化
美化
对原有的绿地或空地进行规划设计,实施退硬还绿、见缝插绿,绿化、美化小区环境。
恢复小区绿地,无*土裸露,无病虫害,绿化整洁美观。
18
通信管
线规整
建设集中通信桥架,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纳入桥架。对原有明线进行拆除,具备条件的同步实施管线入地,恢复相关部位原貌。
各种管线统一、捆扎规范。隐蔽架空直线,不走明线。
19
环卫
设施
更换破断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
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统一标识,分类收集,分布合理。
20
围墙和大门
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围墙、大门和门卫室进行修缮、改造或增设。具备条件的,就近合并成规模小区,拆墙透绿,统一设置围墙、大门和门卫室。
小区可实现封闭式管理,设置快递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
21
违建
拆除
拆除侵占公共道路、场地、绿地及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居民私设建构筑物。
释放公共空间,解除安全隐患。
22
庭院
文化
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老旧小区,由各街道办事处统筹打造庭院文化,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对小区道路、楼门牌进行形象标识设计,增设文化墙、文化长廊,信息宣传栏等设施。
把小区庭院文化设计融入附近街区等城市设计,营造舒适宜居生活环境,塑造独特城市文化和风貌。
四、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23
文体
医购
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文化娱乐设施、医疗卫生服务站、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安排小区公共设施空间布局,建造宜居公共空间。
24
监控
系统
优先纳入全市安防工程,统筹改造提升,规范安装小区监控设备。
安防摄像头布设合理,清晰度较高,监控影像资料留存备查不少于30日。
25
物业
管理
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
配套安保、保洁人员,开展卫生保洁、秩序维护、门卫执勤等物业服务。
说明
本标准为推荐标准,各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尊重各老旧小区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来源:汝州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