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自即日起,对市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工商行*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10个相关职能单位,进行为期5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专项深入了解,要分别延伸到小屯镇、杨楼镇、庙下镇、纸坊镇、王寨乡等5个乡镇,专项巡察中对河道治理、非法采砂等重点